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

市场监管总局、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4年8月30日联合发布了《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拟在有条件的地区和成熟行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。试点对象优先聚焦锂电池、光伏产品、钢铁、纺织品等市场需求迫切、外贸压力严峻、减排贡献突出、数据收集完整、产业链供应链带动明显的产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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